据卞小姐回忆,当天,她坐的是卧铺,15号中铺。
6月9日凌晨5点多,列车路过徐州站时,睡梦中的她突然感觉到有人在亲自己!
惊醒之后,她看到一男子正在亲自己的嘴!
卞小姐当即报警。
列车到站后,民警将卞小姐和男子贾某带回派出所。
经查,贾某,31岁,山西交城人,他倒是痛快,对猥亵卞小姐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贾某交代,上车后,他就感觉卞小姐长得漂亮,“像我前女友”。
于是贾某就不停地搭讪并询问卞小姐的微信号。
但都没有得到卞小姐的回应。
“早晨天亮的时候,我看她睡了,就过去亲了她一口。就是脑子一热,看她像我以前女朋友。”贾某一直在强调卞小姐像他之前的女朋友。
最终,因猥亵他人,贾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看来,贾某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还真不算重。
可能因为他的“直言不讳”吧。
看人家姑娘漂亮,长得像前女友就对人家下嘴,拘留五天也太轻了。
善良的姑娘没让你坐牢已经很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