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
而靖江这个驾驶员厉害了
不但不思反省
一而再再而三
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
结果
日前,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查获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令人意外的是三天后的同一时段,该男子又因为酒驾被斜桥中队查获,民警调阅违法记录发现,该男子竟然四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惩处。
2月19日中午,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时,一名骑红色摩托车的男子因涉嫌酒驾被拦了下来。
吴坤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中队长:
我们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在我们对其身份进步一核实时,发现其已经是第三次饮酒驾驶。
经查,该男子曾于2013年12月、2016年10月,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
吴坤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中队长:
该驾驶员涉嫌再次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我们将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10日以下拘留。
2月19号, 该男子因无证驾驶未年检的摩托车,民警对车辆予以暂扣,他的酒驾违法行为等待进一步处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2月22日,该男子借了邻居的摩托车再次酒驾上路,被斜桥中队民警再次查获,时隔仅仅三天。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
就不算“二次酒驾”
但其实你错了
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
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
都属于“二次酒驾”
在此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酒驾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旦酿成交通事故,所面临的赔偿和处罚将是不可想象的。也希望该驾驶员能吸取这次的教训,拒绝酒驾!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大泰州整理自靖江广电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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