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

新三板金河科技股权质押51.17%,信披违规发布致歉信

责任编辑: 来源:东方头条时间:2019-07-10 20:09:14 我要评论(0)

7月3日,新三板金河科技(837647)披露关于股权质押的补发公告,质押公司总股本的51.17%作为采供鲜牛奶及原料的费用。据悉,今年3月金河科技就曾进行过多笔担保,金额过亿元。

此外,伴随着股权质押公告一起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是一则致歉公告,金河科技实控人股权质押后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去年,金河科技就曾信披违规被监管。

金河科技股权质押

金河科技公告显示,股东闫建国质押243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1.17%。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止。

对于本次质押所获得的融资,金河科技称要用于采供鲜牛奶及原料。

据了解金河科技股东闫建国任职公司董事长,曾有数次股权质押的情况。

股东闫建国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城西支行质押股权数额 1807.90529 万股,并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解除质押。

股东闫建国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向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 权数额 2431.18 万股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解除质押。

股东闫建国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向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 权数额 2431.18 万股并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解除质押。

股东闫建国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向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 权数额 2431.18万股并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解除质押。

值得一提的是金河科技早在今年1月9日曾宣布,拟向塞尚乳业及非关联方宁夏北方乳业、宁夏福之源生物油脂、宁夏夏进制箱包装等4家公司的6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5550万元。其中,塞尚乳业的担保金额为1300万元

后又在今年3月份对关联方宁夏塞尚乳业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借款追加担保,2个月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达1.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25.16%。

由于金河科技实际控制人闫建国持有塞尚乳业53.92%的股权, 因此,金河科技与塞尚乳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闫建国控制的企业。

今年7月1日金河科技又发表公告称被担保方塞尚乳业借款 3000 万元,于 2019 年 6 月到期后,将继续办理3000万元借款手续,期限5个月,金河科技拟为塞尚乳业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塞尚乳业负债总额为:2.85亿 元,净利润为亏损576.16万元。

重点是去年5月中旬塞尚乳业还收购了雀巢旗下的呼伦贝尔雀巢有限公司95%的股权,而雀巢雀战略入股塞尚乳业,持有其6%的股份。

多次信披违规

金河科技在7月3日这一天不仅补发了‘股权质押的公告’,与其一同发布的还有《关于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公告的致歉声明》。

声明表示,2019 年 5 月 21 日在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办理了公司股东闫建国限售股份24,311,800股的股权质押。

而此事时隔43天未有任何消息披露,金河科技对此解释为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疏忽,导致未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公告。

曾在2018年5月14日金河科技就收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其被监管原因有两个1、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2、金河科技的时任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查询金河科技在2016年7月12日还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随后在8月9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集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市场销售、科研开发为一体的现代化乳品科技企业。其主营业务是发酵酸牛奶、各类含乳饮料及巴氏杀菌鲜牛奶为主的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畜牧业及鲜牛奶的销售。于2016年6月24日登陆新三板。

金河科技信息披露2018年度报告:营收为1.96亿元,同比下降14.7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9.47万元,同比增长39.64%,负债总计 2.05亿元,同比增长5.11%。

由此看出营收下降,反而净利增加,对此金河科技表示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在 2018 年乳制品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毛利贡献较低的产品进行了调整,从而导致2018年营收减少,但公司通过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对成本、营销费用的有效控制,使得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质押 股权 违规 金河 发布

中华司氏网|司姓网|司氏家谱|司氏文化交流中心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中华司氏网|司姓网|司氏家谱|司氏文化交流中心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中华司氏网|司姓网|司氏家谱|司氏文化交流中心",不尊重原创的行为中华司氏网|司姓网|司氏家谱|司氏文化交流中心或将追究责任。

网友点评